導演 阿利安卓·崗札雷·伊納利圖
主演 米肯·基頓  艾瑪·史東
片長 119 分鐘
產地 美國
語言 英語
台灣上映時間 2015 / 1 / 16

這部片描敘一名過氣的電影明星雷根,到百老匯的舞台上表演。
雷根在百老匯將要演出的劇本是改編自美國作家的小說《當我們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論什麼》,由於是過氣的電影明星,舞台劇的同台演出的演員麥可是一名在舞台上演出真實的人,他即興的隨自己的情緒演出,甚至要求雷根在最後自殺的橋段應該用把比較逼真的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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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個人還蠻喜歡這種簡潔有力的海報,
文案單刀直入的切題:這是一部「過氣的英雄,賭上了人生最後一場戲」的戲碼。

鮮紅的色調在看完電影之後更是覺得相呼應劇中的結局。
在劇中,雷根為了拯救自己最後的演藝事業踏上了百老匯舞台。

雷根的女兒珊曼莎在父母離異後、跟著過氣明星老爸生活、自己因毒品進過勒戒所,她也只是盡量就在老爸身邊輔佐他,直到老爸發現她抽了大麻菸,珊曼莎才崩潰大喊「你一點都不重要!根本沒有人在乎你演的戲!」

在網路逐漸發達,大家都在推特的時代,沒有用網路打出知名度,就等同於不存在的過氣明星,雷根對這樣的世代感到絕望。
然而無法放棄輝煌過往的他,隨著內心鳥人的壯大,卻也逐漸分不清現實與幻覺,究竟演戲是為了取悅觀眾,還是為了成就他自己?
在酒吧裡遇見的評論家塔比莎十分的瞧不起電影明星要站上百老匯,她覺得這是對舞台劇的一種污辱。電影可以後製,但舞台劇是不容失誤的現場演出,電影明星也不過就是靠著特效紅透半邊天嗎?塔比莎對雷根揚言,她會用她的戲評毀了他。

的確,他內心住著曾經飾演過的電影英雄《鳥人》。
鳥人不停地與雷根對話「來吧!我們可以再創巔峰!」
這樣的呢喃讓已經過氣的雷根將所有的心力、財產都投注在舞台劇上。

但塔比莎的評論足以左右他接下來的演藝生涯。
也許是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了,也只剩下一條生命,於是演出的最後一幕開槍自殺的戲碼,他拿起了真槍往自己的臉上開了一槍。
諷刺的是,觀眾們分不清楚究竟是怎麼回事,只當作是精彩的舞台效果,起立鼓掌。

最後在醫院醒轉的他,他的經紀人興奮的拿著報紙跟他說「嘿!你再次出名了!」,在報紙的頭版,原本對他惡言相向的塔比莎居然大肆讚揚他昨天為戲中的犧牲。
他的鼻子被他自己開的槍打爛,躺在病床上,外面有大批已經將它遺忘很久卻因為這聲槍響想採訪他的媒體,還有滿山滿谷號稱是影迷的人為他祈禱。

剩下他獨自一人時,走進浴室的他拆下了鼻子上厚厚的紗布,看見了瘀青血腫的鼻子和臉龐,陪伴著他大半輩子的鳥人在浴室的角落一語不發。
當他女兒珊曼莎回到病房時只看見了開著的窗,急急往窗外一找,先是視線往下,接著又朝著天空微笑的珊曼莎為觀眾留下了無限的想像。

這部片看完真有股說不出的悶感,並非看了爛片的悶,而是讓自己思考太多、加上大量情緒無法說出口的沉重。
是否雷根對自己開的那一槍讓他暴紅之後,他才知道他不需要鳥人這個身分也可以演戲?
但鳥人和他的人生已經密不可分,況且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稱他為「演過鳥人的那個人」。

我們究竟是依照這世界的眼光而活著,還是我們能夠依照自己的心願而活著?
若他真的是鳥人,他能做的只是在舞台上取悅觀眾而已嗎?

劇中某一段是他趁著換裝的空檔,披著一件袍子到後門去抽菸透氣卻意外被關在戲院外,而袍子還被夾住,厚重的鐵門隔絕了他的喊叫聲,戲就要開演了,他選擇脫掉袍子,露出大白內褲在人山人海的街道上一路快走繞道到戲院前門去。而他的樣子還被街頭的路人們拍攝下來上傳到網路上,意外成了宣傳他自己的一件事。

珊曼莎跟他說「爸!今天你是網路的紅人。」並將人們拍攝他在街頭幾近裸奔的影片給他看,雷根苦笑了一下。

世人真的不在乎他是不是鳥人,那個擁有超能力、打敗怪獸的英雄,是否只會存在於過往?
他用生命去詮釋的角色,只是人們一個茶餘飯後的話題。
他是經典,他是傳奇,但只有「鳥人」這個角色會永遠被如此記憶。

而在這聲槍響中,卻意外讓他的真名被真正的被注意,或許為了不被再一次的遺忘,成名後殞落或許才是最好被世人永恆記憶的方法。
最終,鳥人成就了他,或是他成就了鳥人,已經不再重要了。

 

題外話:

在預告片和海報中,所有的英文字母「I」都變成了「i」,反而非常突出,
就像是雷根在默默抗議著,這是「我」,即使我很渺小,即使你們只記得主角,而不會記得面具下的那個「我」,但我依然是「我」,而我在其中,我就是「B i R D M A N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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